2022年11月6日5时起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〖A〗、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相关规定,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,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,自2022年11月6日0时起...